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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凉茶之争看商标许可使用问题
来源:安徽省信达商标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曹星星
众所周知的“红罐”凉茶之争,于近日再次甚嚣尘上——广州王老吉大健康在“红罐案”二审刚结束就宣布将对广东加多宝之外的其他5家加多宝公司提起诉讼,索赔金额不低于15亿元。从这场旷日持久的凉茶争夺战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些商标许可使用方面的问题,安徽省信达商标事务所法务专家帮助大家进行分析:1995年,羊城药业把“王老吉”的使用权租借给加多宝的母公司鸿道集团。1996年广药集团成立,王老吉的商标所有权也按有关规定划给了广药集团。2000年5月3日,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署了正式合同,约定香港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为2000年5月至2010年5月,共10年。从2000年到2010年的十年间,红罐王老吉从2亿的销售额增加到了160亿元,不得不说,这是中国饮品行业的一个奇迹。这一切,都必须要归功于加多宝集团在获得商标许可使用后的大力宣传与推广。从广告投放的比重来看,加多宝集团对于做大做强这款凉茶产品是有信心的。既然有如此长久的计划和打算,为什么不去努力取得“王老吉”商标的所有权,而仅仅是使用权?商标权是企业对注册商标享有的财产权,但要使注册商标成为一项工业产权,为企业创造现实利益,则必须通过使用。商标的使用首先是指商标直接附着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而行销于市。此外,在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为了商业目的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同样构成使用。商标的使用既可以是商标所有人的自行使用,也可以是商标所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被许可使用。商标使用许可是商标所有权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权利,运用得当,可使企业获益多多。对此,企业应予重视。商标使用许可又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与普通许可三种方式。被许可人在支付对价的同时必须在许可协议的范围内规范化地使用被许可的商标。本案中,很明显加多宝集团与广药集团签署的只是普通许可合同,且许可合同的时限仅有短短的十年时间。这对于加多宝集团立志于将红罐王老吉打造成中国第一饮料品牌的长远发展计划而言,无疑太过匆忙,很可能商标培育成熟之时,便是许可期限届满之日。即使加多宝集团当初想取得“王老吉”商标比较困难,退一步讲其还可以通过约定较长期限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来尽量摊销商标的宣传推广费用,充分利用商标的增值价值。通过该案例,我们从中能得到的启示是,企业无论大小,在宣传品牌,立足市场之初,就应该有将该品牌以知识产权形式进行保护的意识。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无形财产权利,其能够保护的范围相对较广,商标权是其中之一,也是与企业品牌发展息息相关的部分。企业可以自行申请注册商标,也可以通过与商标所有人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来获得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亦可以直接出价购买中意的商标进行使用。无论是使用自有商标,还是对被许可商标进行使用,企业都应该注意商标使用过程中的规范化问题。尤其是许可使用他人所有的商标时,一定要结合企业长远发展的规划,有计划地选择许可协议的年限以及许可使用的类型,这对于品牌立足市场,走向长远至关重要!